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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品之保固條款


1. 保固範圍: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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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所有本公司所製造、委託製造、代理或販售之產品,經由合法之銷售或轉讓,且無任何帳款之爭議或拖欠情形,皆在本條款有效範圍內。

2. 產品保固之內容:

2.1. LED光源類產品:

本公司之光源類產品採取原物料之保固方式。即買方須先依照本公司所提供之規格書,對我方所提供之若干樣品先作測試,若樣品符合買方之要求標準,買方即須簽認該產品之規格承認書,且送回至少一份正本予賣方存查,並以之為將來賣方出貨之依據,買方必須以此文件驗收所訂購之貨品。

除非該批貨物有超過AQL標準以上之比例,在合理的檢驗下,超過已承認之規格書的條件或標準,否則,買方不得以產品不良退貨。買方須在收到貨品之15天內,對來貨作品質檢驗。若超過期限而買方無任何書面異議時,則視為該批貨品為合格而允收。買方可將每次出貨零星之瑕疵品,累積到相當數量時,依賣方安排運送方式以更換良品。但是,瑕疵品應在一年內提出換貨要求,否則將失去保固權利。
 

2.2. LED組裝類之產品:

本公司承諾凡組裝類之產品,經由合法之銷售或轉讓,且無任何帳款之爭議或拖欠情形,購買者在產品所附之規格書之條件與環境下、且無任何人為破壞、拆解與毀損下,正常和合理的使用,若在十三個月內(以我方出貨日起算) 發現該產品出現性能上、零組件或原物料上之瑕疵或失效情形,而且是客觀上可以測量的結果和事實,本公司應該負責使該產品恢復成正常使用狀態,原則上,若是其為未使用過之新品,我方應該更換相當數量之新品以取回該故障品;若是其為已使用過之舊品,我方則將收回該故障品,在雙方協議的時間內維修成正常品,若無法維修或拖延太久,則本公司將以新品補足。

回收產品時,其運送方式與時間應由我方決定,而從客戶方至我方指定地點的運費即相關必要之費用,全部由我方負擔,但是,其他因回收所衍生之費用,並不在本公司承擔範圍內。至於,買方之進口稅或其他稅捐問題,本公司應提供相關證明與文件,以協助買方退稅。
 

3. 產品保固之執行程序:

a. 客戶或其客戶發現產品瑕疵、故障或不正常運作。
b. 檢查標籤及包裝確認為我方產品,辨識出廠日期,確認其仍在保固期間內。
c. 連絡本公司業務人員,填具RMA表以供我方審查,客戶應詳細說明故障情況,同時提供完整照片及其他配合作業,經我方確認此客訴案件合於保固條款,並取得RMA編號。
d. 本公司業務人員將依實際交易情況與客戶要求,排定回收行程與後續補償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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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產品之技術支援:

本公司於產品出售前,應提供詳細之產品說明、規格書及使用或保存之注意事項;買方亦有義務完全了解本公司所提供之產品資料,並指導其客戶或潛在客戶正確之使用和保存方式。

若買方欲將產品使用於特殊用途,或在使用或保存於特殊環境中,因先向本公司諮詢或索取相關資料,以確定產品之適用性。


5. 產品保固之除外條款:

若有以下之情況,本公司可以免除保固之責任。

1. 客戶提供之故障品經確認並非本公司產品。
2. 故障品已使用超過保固期間。
3. 故障品證實經過人為之拆解或重組,或者作規格書以外之條件之使用或保存。
4. 故障品之來源不正當,是非法或有財務糾紛所得者。

 
南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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